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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科街道办事处“清理杂物、美丽庭院”专项行动方案

编辑:娄星在线 2017-06-20 09: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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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全市城乡环境整治长效管理精神,实现垃圾不落地、污水不横流、地面不裸土、杂物不乱堆,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根据市、区相关要求,结合我处实际,决定在全处范围内迅速开展“清理杂物、美丽庭院”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范围和对象

本次专项行动以各移民安置区、村道沿线,居民门前屋后的杂物清理为主。各社区(村)、辖区单位、要积极参与此次专项行动。

二、行动时间

2014年5月

三、重点整治示范单位

经处党工委、行政研究决定,大屋社区为专项整治行动示范单位,由处统一部署安排,打造示范社区,其他单位严格对照标准进行整治。

四、主要内容

各社区(村)、辖区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物力开展清理工作。“清理”,包括“清除”和“整理”。清除就是把多年不用的杂物予以清除,占用公共场所的有用物件也要予以清除,并按物件归属做好后续处理;整理就是把百姓要用的摆放整齐。

在清理过程中,原则上要求居民按照“谁乱堆、谁清除”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清理、摆放整齐;或由村里提供公共场所,进行有序堆放;对拒不清除的或长时间无人认领的,要做好工作,统一进行强制清理。

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

(一)全面清理辖区内移民安置区的杂物。根据“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清理占道的乱石堆、沙堆、柴火、砖块等杂物。房前屋后杂物由各社区(村)统一安排场地,集中予以清理。

(二)全面清理居民门前屋后及庭院杂物。对家庭廊前、庭院、房前屋后、墙体周匝杂物进行清除整理,清理房内、房屋周边积存垃圾,消灭卫生死角,使物品堆放整齐,无乱搭、无乱建、无乱堆、无乱挂之物,家庭院落外观整洁有序。

(三)全面落实居民庭院环境整治长效管理。各社区(村)建立庭院整治长效管理机制,落实责任到户,运用多种形式将“庭院整治”责任落实到户;普及垃圾定点收集,使其成为居民家庭生活习惯,确保庭院、村落整洁。要组建村庭院环境义务清扫队、庭院环境监督队、要积极组织庭院环境评比等活动,加强庭院杂物清理、卫生保洁及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巩固深化“庭院整治”工作。

(四)全面启动“洁美院落、洁美家庭”创建工作。各社区(村)要按照《娄底市“洁美院落、洁美家庭”创建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全面部署“双洁”创建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创建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合理制定“双洁”创建目标、创建时序、创建机制,分步实施、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形成有特色的“双洁”创建工作模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村)、辖区单位等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结合本单位实际,尽快制定详细的行动方案、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并抓好落实。

(二)明确工作职责。本次专项行动由办事处组织集中行动,各社区(村)也要自行组织,要认真落实,制定清理计划。联系领导积极所参与专项清理行动,各驻村领导干部要对清理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处城管办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责任有效落实。

(三)全面宣传发动。各社区(村)要加强“杂物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动员广大群众,以义务劳动形式投入到专项行动中,形成政府、社会、企业与社区(村)全民全面参与机制,营造人人动手、清洁家园的浓厚氛围,确保专项行动不走过场。

编辑:娄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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