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纪〔2014〕3号
中共娄底市娄星区纪委
娄底市娄星区监察局
关于对茶园镇黄华生等6人上班时间打牌问题的
处 理 通 报
(2014年4月30日)
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统一部署,结合作风建设要求,市、区纪委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问题开展了常态化督查。现将2014年4月22日市纪委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工作组查获的茶园镇工作人员黄华生等6人上班时间打牌问题通报如下:
黄华生,中共党员,茶园镇主任科员;刘立东,中共党员,茶园镇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站副站长,兼任镇党政办公室文书档案管理员;喻健煌,中共党员,茶园中学工会主席;刘国文,中共党员,茶园镇文化站站长;阳梦贵,中共党员,茶园镇林业站工作人员;肖志明,中共党员,茶园镇广播站工作人员。
2014年4月22日上午9时30分许,喻健煌到茶园镇公路站办事,后到茶园镇主任科员黄华生办公室闲聊。黄华生提议到刘立东办公室打牌,并要刘立东联系阳梦贵参与。因阳梦贵有事需半个小时才能来,黄华生提出三个人先打。10时许,黄华生、喻健煌、刘立东三人在刘立东办公室后间宿舍开始打一元一胡、不打“鸟”、二百胡封顶的“放炮罚”。从打第二个百胡起,阳梦贵、刘国文先后到刘立东宿舍旁观并参与打牌。14时许,肖志明来到刘立东宿舍旁观并参与打牌。15时10分,娄底市纪委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工作组现场查获该场牌局。
黄华生、喻健煌、刘立东、刘国文、阳梦贵、肖志明在全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上班时间在办公场所打牌,严重违反了工作纪律,影响极坏,构成妨害社会管理秩序错误。根据党纪条规规定,2014年4月29日区纪委常委会议决定,分别给予黄华生、喻健煌、刘立东、刘国文、阳梦贵、肖志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4年4月29日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给予黄华生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建议由区教育局对喻健煌,区林业局对阳梦贵,茶园镇对刘立东、刘国文、肖志明分别予以相应的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直接关系党的形象,关系党心民心,关系党群干群关系。全区各级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引以为戒,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大的决心,进一步加强教育,正风肃纪,强化监管,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全体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此件发至副科以上单位)
编辑:娄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