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湖南省地名管理办法》和《娄底市地名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娄底中心城区第四批街道命名方案》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已形成共识,市政府同意以下37条街道、2座桥梁正式命名和2条街道更名,现予以公告。今后,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告、文件、证件、影视、商标、广告、牌匾、地图以及出版物等方面所使用的地名,均应以正式公告的标准地名为准。
娄底市地名委员会
2013年12月20日
编辑:娄星在线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湖南省地名管理办法》和《娄底市地名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娄底中心城区第四批街道命名方案》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已形成共识,市政府同意以下37条街道、2座桥梁正式命名和2条街道更名,现予以公告。今后,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告、文件、证件、影视、商标、广告、牌匾、地图以及出版物等方面所使用的地名,均应以正式公告的标准地名为准。
娄底市地名委员会
2013年12月20日
编辑:娄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