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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区市场专业组关于“巩固创卫成果,确保长效机制”的建议

编辑:娄星在线 2017-06-29 11: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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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娄底创卫,农贸市场是其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创卫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通过了国家组的验收,但存在的问题还不少,为巩固创卫成果,确保长效机制,特提出如下问题、办法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市场的产权性质和管理模式多元化。

  在产权性质上,有政府的、集体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私营企业的和开发商的。在管理模式上有行政的、法人委托的、个人承包的。这种多元化的市场,给政府的统一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导致市场创卫的成果参差不齐,个别市场甚至严重拖了娄底创卫的后腿。

  2、农贸市场和其周边无序的农产品经营门店存在严重冲突。

  农贸市场是按规划布局的,现有农贸市场的规模基本上能够满足周边1000米左右范围内10000—30000人的日常消费,然而娄底人喜欢兴“门面”,大街小巷都是“门面”,娄底大市场、长青居民点、民营市场、涟钢大市场等都叫作市场,而不是小区。其市场的“门面”为了抢生意,又在农贸市场周边开设农产品经营门店,因位置占优势,经营自然比在农贸市场内的要好,导致农贸市场内的经营业主不稳心。总是想方设法越出市场往外摆摊抢生意。给市场的管理和卫生又带来了难度。如长青市场、城西市场(又将面临关门)、育才市场、贤童市场、秀石市场及其他农贸市场都面临这样一个问题。

  3、市场内部的管理问题

  市场不只是多元化,其内部摊位和门面的所有权也各不相同,摊位和门面业主看重的是效益,那样赚钱就想经营那一样,这给市场的划行归市、分类经营、整齐有序又带来了管理上的难度。

  4、市场的标准化改造还有不到位的地方

  在这次的国检中,专家就专门提出了部分市场的禽类宰杀区和熟食区(包括半成品和豆制品类)没有达标。禽类宰杀的问题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人们的消费观念,娄底人喜欢看上这只鸡,就要杀了这只鸡,并要买下这只鸡,这跟大城市的创卫国标有一定距离;二是受改造场地的限制;三是业主对改造以方便市民、多销盈利为导向,有点偏离了改造的标准。熟食区的问题,则是娄底市民对熟食卫生的要求不高及业主为方便经营、卫生意识不强的问题,更主要的是改造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5、对市场的管理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不到位的问题。

  对农贸市场的管理有专门的市场专业组,牵涉到多个职能部门,同时还专门成立了一个联合执法室,可实际效果并不尽人意,市场业主本来对此寄予厚望,可没多久就失望了,甚至还有怨言,特别是民营性质的市场对此多有一些看法。

  6、自产自销区的问题

  自产自销区本来是为了“生产直通消费,减少流通环节”而设立的一项鼓励政策,但在很大程度上却成了流动摊贩钻空经营、获取免费、以假乱真的一个平台。这样即失去了设立自产自销区的意义,更给市场的依法经营带来了混乱。

  二、办法与建议

  娄底创卫为了解决农贸市场脏乱差的问题,政府应该说是相当的重视,既给了政策,又给了资金,先后出台了《娄底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娄底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及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娄底市农贸市场专项整治部门联合执法实施方案》、《娄底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娄底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保洁及补贴暂行办法》等多个文件,这些文件的出台与实施,使娄底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的硬件设施和卫生保洁扎扎实实地上了一个台阶,但对于解决上述具体问题的硬性约束或者说规范经营的力度还很不够。为此,特提出如下办法和建议:

  1、借鉴株洲攸县的管理模式,成立一个局级(市或区)机构,鉴于编制的限制,可以是临时的,人员也可以是各部门抽调的,直接隶属于政府,属常务副市长或副区长领导,其组成人员最好是固定的,并且要赋予这个机构对于市场(也仅限于农贸市场)及其周边商务、工商、城管、环保、农业、卫生、物价、畜牧水产、林业、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消防、法制、公安的管理与执法权力,按照《娄底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及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组成部门的相关职责,实行统一指挥与调度,并管理与执法到位。这样就能解决上述问题的2、3、5、6到位。如市场与周边经营冲突的问题,以工商营业执照的许可来解决;市场内部的划行规市以每个摊位的经营许可来解决;市场的占道经营、环保、检测、卫生、物价、野生动物、食品安全、质量技术标准、消防、治安等问题,可以采取统一行动集中执法的办法来解决。对自产自销区的问题,实行核实、准入、登记制的办法来解决,对真实的自产自销者不但要提供场地,更要免费、支持和鼓励,对投机钻营的流动摊贩加以限制,引导其租赁摊位、定点合法经营。

  2、上述问题4只是一个观念和重视程度及标准的问题,政府可以督促其按标准补火,以改造经费来加以约束。

  3、上述问题1难度比较大(株洲攸县不存在这个问题,他们的市场都是由政府即正科级的市场服务中心投资建设和管理),对于不听政府指令的个别市场,用行政手段是难以解决到位的,只能在经济和经营许可上加以限制。

  4、出台一个便于操作能够实施到位的管理办法。将上述文件和问题结合起来研究制订一个便于操作,能够实施、公民接受、依法有据的“管理办法”,使政府对市场的管理有据可循。

  娄星区市场专业组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编辑:娄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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