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中共中央纪委发出《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等工作需要不在此限,但也要提倡节俭。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
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是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必然要求,是坚决反对“四风”的重要内容,是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现实需要。多年来,每逢元旦、春节,一些地方和单位用公款大量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印制越来越奢华、浪费越来越严重。特别是现在贺年卡几乎都是格式化设计,这种贺年卡一般都是单位用公款大量购买或印制,一部分发出去后,而另一部分则大量积压在库房,加之其不能重复使用,也没有再利用的价值。这既是形式主义的表现,又助长了奢靡之风。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台历贺卡虽然是一个很小的事,但却是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四风”的持续贯彻。中央提出了“八项规定”、反“四风”,提出了禁止“两节”公款送礼,制定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条例,应该说,中央的要求和精神是持续不断地在贯彻和落实,这对党风、社会风气的改正和扭转将起到一个良好的作用,也将有效遏制奢华浪费的现象。(娄星区交通运输局 黄买华)
来源:纪委
作者:黄买华
编辑:娄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