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土地收益的增加,一些人设法将非农户口转为农业户口,参与农村各项经济、福利待遇分配,侵犯了失地农民的切身利益,给农村造成新的矛盾。如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郭锁山率领亲朋部下36人集体“非转农”,奔着双龙山脚下辛庄村的18栋豪华别墅而去。厦门市海沧区纪委首次摸底就有80多名政府工作人员“非转农”参与分配征地补偿款。2010年,义乌市近200名拥有农村户口的公务员,被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要求从农村迁出户口、办理农转非、退出村集体经济成员身份。等等。
这些现象造成了诸多不稳定因素。一是引起多数村民不满,使得农村问题更加复杂化。少数地方征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分配办法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土地补偿款的发放范围、比例不明确,存在着分配不合理、不公平等问题,特别是老户、新户、女儿户、离异户分配问题争议较多,群访事件不断发生。返村的非农户口大多能享受到待遇,甚至等同于村民,直接影响了村民的土地收益,导致村民产生严重抵触情绪,加大了农村工作难度。二是助长少数村干部不正之风,激发干群矛盾。如吃“城里饭”的政府工作人员往往在村里有较高威望,被村里视为“能耐人”,对他们参与征地分配款,村组干部乐得送人情,有意见的群众也不便公开反对,但私下意见很大。同时,迫切回村的非农户口利用各种手段,托关系、找门子,进行权权交易、权钱交易,催生了腐败。三是引发家族派别矛盾,增加新的不稳定因素。返村的非农户口一般与村干部有交情、人情等关系,亲亲属大多是村里的望族大户,他们的回归导致宗族、家族势力产生新的不均衡,加剧村民的权益之争,加剧派别矛盾,引起弱势村民的不满,不利于农村各项政策的实施。四是导致社会分配不公。这些“伪农民”回流农村,并非想成为真正的农村人,而是以户口作掩护,与农争利,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如厦门市两个老家在同安区新民镇农村的政府工作人员,一家三口都回村参与征地补偿分配,每家分7.7万元。这些端着“铁饭碗”,坐着“铁交椅”,领着“铁工资”,享受着公务员待遇,吃着国家的“大锅饭”,却又盯着农民的户口,妄图两头通吃的人,侵蚀农民的利益,更伤害了农民淳朴的感情。
为此基层建议:一是对非农户口返村进行全面清查,对非农户口返村的条件、福利待遇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逐步扭转“返村潮”,切实保护村民合法权益。二是建立“非转农”管理长效机制。在“非转农”过程中,严格审核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明确转入资格条件,将“非转农”情况纳入村务公开范畴,定期公示,确保村民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和监督权。三是加强教育宣传工作。积极正面引导,号召干部职工充分认识非农户口返村对新农村建设的不利影响,以身作则,正确对待返村问题。
编辑:娄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