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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退休要完美谢幕,不要华丽转身

来源:纪委 作者:邓凯卿 编辑:娄星在线 2013-09-10 10: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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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一则关于中国重汽公司高薪聘任贵州省原省长石秀诗、山东省原省长韩寓群、国税总局原副局长崔俊慧三位退休高官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新闻把神秘的独董制度推到风口浪尖。一石激起千层浪,国重汽“独董门”成为舆论关注焦点的同时,大众也纷纷质疑,为何企业对高官如此青睐有加?

  商人逐利而居。上海一家上市公司的董秘坦言:“我们倾向于选择那些人脉广泛、对公司有帮助的人担任独立董事。”截至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副部级以上的退休官员,在A股上市公司担任独董的不少于20人。囿于当下官员监督的现状、信息公开仍有待提高和退休后权力仍难以消磁的格局,很难说高官们提供的“帮助”与曾担任的职位和在职时的影响没有关系。而这种情况可能产生的危害是明显的:

  一是影响社会公平、公正。在我国,省部级领导干部为政数十年,即使退休了仍享受相应级别的待遇,本身已经拥有比普通人更多的资源和权力,再到企业拿着高薪“虚挂职务”,难免令民众不满。这也会影响退休高官的整体形象。 二是对资本市场的伤害。退休高官担任独董,实质上往往成为权力与资本的联姻。在强调政府放权、让企业成为市场主体的今天,无疑会干扰正常的经济秩序,影响企业间的公平竞争,在市场、社会与权力之间形成一个灰色地带,其“杀伤力”不容小觑。三是作风建设的隐患。如果高官退休后担任企业独董成为一种流行,难免会有人“未雨绸缪”,要么在职时就为“第二春”做足各种准备,对相中的企业网开一面,要么拜托昔日同事、老部下,为任职企业大开方便之门。这种利益的输送非常隐蔽,涉及的干部太多,一旦联接成网形成集体腐败、共罪体系,局面就如铁道部刘志军案一般错综复杂,以后彻底打击的难度很大。

  不管是以上哪一种,都是对国家利益的损害。这是我们绝不愿意看到的。要防范这些后果,一靠制度。要迅速建章立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事实上,《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但是这个“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还是过于模糊,过于宽泛,牛栏管不住猫。只有通过科学周密、详细、指导性强、操作性强的的制度和法律,比如严格规定退休官员不得去同行业任职且明确列出相应名单,或者必须回避同一地域等等,以减少利益输送的可能性。要靠法律、制度的威严从根本上防范权力溢出效应,遏制“退休后”的权力。二靠执行。要坚决落实法律制度,严格执行处罚措施。要坚决落实对违反规定的官员干部个人的处理,以儆效尤。还要坚决落实对故意诱使官员做权钱交易的公司的处罚,规范资本市场,让独董回归本身职能,为中小股东利益代言。三靠监督。要结合党内、媒体、民众三方力量,架设防控的天罗地网。迫于舆论压力,国重汽“独董门”中的三位高官最终宣布不接受独董职务,可谓是一场舆论和民意的胜利。无独有偶,去年末湘股中闪电辞职的独董达12人,也是党内监督和民众监督的结果。可见,只要恰当运用监督,重视舆论反馈,工作可以卓有成效。

  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各级官员干部工作、奉献了一生,不管是选择怡情山水还是颐养天年,都值得拥有一个“最美”的夕阳红晚年。切不可过于留恋官位声名,让退休后一时的“华丽转身”毁了人生的“完美谢幕”。 (长青办事处 邓凯卿)

来源:纪委

作者:邓凯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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