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城区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收费减免申请流程
根据《娄底市城区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保障暂行办法》规定,符合申请条件的逝者实行火化,其亲属或有关单位可申请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收费减免。申办流程如下:
一、 免费对象:
凡持有娄星区常住户口的下列人员:
1、 当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低保户;
2、 社会供养的五保户;
3、 集中供养的孤老优扶对象;
4、 城市规划区农村村民死亡后遗体火化的;
5、 由公安机关确认的无名无主遗体。
二、 免费项目
1、 全免遗体接运费;
2、 全免火化费(平板炉);
3、 全免1年的骨灰寄存费;
4、 购买经营性公墓不超过4000元的普通墓单墓穴的,减免20%的购墓费;
5、 租用吊言厅不超过24小时的,减免20%的租用费。
无名无主遗体除免除1、2项费用外,另外再免除在公安机关规定时间内的遗体冷冻费。
三、 办理流程
1、 逝者亲属或有关单位向逝者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室提出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收费减免申请,填写申请审批表;
2、 申请人填写申请审批表时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① 逝者的死亡证明、居民户口或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二份;②属于低保户、五保户的,分别需要提供低保证、五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二份;③属于集中供养的孤老优扶对象,需提供优待证原件、供养单位证明和复印件各二份;
3、 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室审核并签署意见;
4、 娄星区民政局殡管办审核并签署意见(审批表和相关材料留存一份);
5、 市殡葬管理处审批(审批表和相关材料留存一份);
6、 申请人持申请审批表(第三联、第四联)到市殡仪馆进行结算予以直接减免,在规定的减免项目之外的其他费用,由逝者亲属或相关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负担。
编辑:娄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