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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偷出贪官 期待反腐更加给力

编辑:娄星在线 2012-07-27 09: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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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有关小偷偷出的官员腐败案件频频发生,被“意外”事件牵出来的贪官不计其数。如小偷偷出的山西某国企董事长,大学生小偷匿名举报湖南某市烟草专卖局局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这些被网民称为“小偷反腐”。一系列的“意外”事件让我们看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如何惩治和预防腐败,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规范权力。一是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各级党政部门应对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承办部门和人员、办事结果、收费情况、廉政规定、监督办法、责任追究措施及时公开,并将政务公开列入干部考核范畴,对于一些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决策事前要听证、公示。二是规范公共资源领域交易行为。采取集中采购、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公共资源领域交易,并成立独立的招标监督委员会。对违规违法者在网上公布其黑名单,取消其以后参与投标的权利。三是建立现代公共预算制度和公共财政制度。公共财政的预算必须详细地列出每一项开支的具体情况,没有列入开支预算的项目,不能够开支,列支的钱不得挪作他用。
完善制度。要健全官员财产公示制度。 首先要实行财产实名登记制度,公民的所有财产包括存款、股票、房地产等都必须以真实姓名持有;其次是实行财产年度申报制度,公民特别是官员每年都必须申报收入和全部财产;再次是财产公开制度,官员不仅要申报财产,而且其财产状况要在媒体上向社会或者所在地区公开。
强化监督。一是纪律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各类违纪案件,特别是对一些领导干部的大案要案,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真正达到扶正压邪、以儆效尤目的。二是民意监督。首先,要建立举报激励的制度,出台《举报人保护法》,避免举报腐败者被迫害打击的情况发生。其次中要鼓励反腐败公益诉讼。老百姓只要掌握了官员贪污腐败、浪费公款、三公消费的证据,任何人都可以到法院起诉该官员,追回的资金拿出一部分奖励起诉者。再次要建立民主评议制度、民主选举制度、弹劾制度。对于官员的人品、业绩、廉洁情况,人民群众定期进行民主评议,以投票的方式确定评议结果,对于评议不合格的,一律免职;由选民投票选举出政务官,或者公推公选官员;对于选民不满意、失职、违法、腐败的官员,人民通过弹劾程序、责任追究制度让其下台。三是人大监督。为了强化人大在审查财政预算决算与支出中的作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进行重大改革,让其名副其实,不再是官员代表大会。人大代表应当精简化、责任化、专职化、专业化,这样他们才有能力、有时间审查财政预算决算和支出。(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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